
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
-----财关税〔2025〕19号
政策要点
《通知》优化了国内商品退(免)税政策管理,积极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国产品;进一步扩大了免税店经营品类,丰富旅客购物选择;放宽了免税店审批权限,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整合优化免税店布局;完善了免税店便利化和监管措施,持续提升旅客免税购物体验。《通知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《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(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关税[2016〕8号)等有关政策文件与《通知》不一致的内容,以本《通知》为准。
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
----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
政策要点
《公告》明确,扩大离岛免税商品范围,增加宠物用品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、微型无人机、小家电等商品优化后的离岛免税商品由45大类提高至47大类;允许服装服饰、鞋帽、陶瓷制品、丝巾、咖啡、茶等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,退(免)增值税、消费税;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;允许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,离岛且离境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,不限次数;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,在本自然年度内可按“即购即提”提货方式有关要求,不限次数购买离岛免税商品。《公告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----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0号
政策要点
《公告》明确,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(2015]74号)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。
